公告

关于使用《非学历教育合作/委托协议》(范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8作者:浏览次数:115

 

各单位: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活动管理规定》(华师继管[2010]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非学历教育活动,学校制订了《非学历教育合作协议》(范本)和《非学历教育委托协议》(范本)(具体内容见继续教育管理处网站)。
2011年1月起,各单位请以上述协议的合同条款为模板制订本部门与外单位合作办学的协议文本,凡自行设计的协议文本超越范本中规定的责任范围的,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